新北市私立精緻之家幼兒園
105學年度上學期
( 106.02.01~106.07.31)家長手冊(須知)
一、收退費辦法 :
本辦法依「新北市公私立幼兒園收費標準」 實施。
105學年度下學期伙食費核定新台幣2500/月
( 請詳見附件一 )。
二、接送辦法 :
( 請詳見附件二 )
1.
本園上課時間為上午07:10,下課時間為下午05:00~05:40;本園免收延保費, 延保時段至下午06:10止。
2.
本園未設置幼兒交通車(娃娃車);幼童之接送須由監護人接送,或由監護人指定之固定人員接送。
3.
如有特殊狀況需由他人接離本所,需監護人主動打電話來園告知園長或班導師,並由園長或班導師回撥監護人留園電話,經驗証明分證確認無誤後,方可離園。
4.
接送幼兒之受委託人需年滿18歲,並且無酒醉或任何精神異常之症狀;若園方有任何幼兒安全的疑慮,園方將拒絕受委託人接送。若有幼兒安全上的疑慮將委請後埔派出所
2961-5964、2957-4438派員協調處理。
三、延保服務 :
本園教保服務於上午7:10起至晚上 05:40止;若於時段外,突遇特殊狀況無法準時來園接送之貴家長,請於下午05:30前電話告知,以利延保服務之安排,延保至下午06:10止。
四、請假辦法 :
請於每日 上午十點前主動撥打園所電話告之請假假別;未主動請假之幼童,園方將於上午10:30時,下午2:30電話連絡
貴家長;連續兩日未能連絡上之幼童,班導師將協同主任到家訪問以確保幼童安全。
五、衣物準備 :
請準備兩套換洗內衣褲及外衣於園所內;汙濁之舊衣物,將由班導師以手洗方式清潔後,轉交家長再次清潔。(
每一位幼生均有個人專用置物櫃 )
六、托藥辦法 :
( 請詳見附件三 )
1. 請於連絡簿 填寫
托藥單。
2. 用藥以完整之醫院、診所藥袋上之指示為用藥標準, 成藥將不被允許接受用藥委託。
3. 幼童用藥記錄請詳見連絡簿「 用藥記錄表」,健康記錄詳見連絡簿「健康記錄表」。
七、 請勿讓幼童攜帶糖果、餅乾或飲料來園,以確保飲食安全。
八、疾病處理 :
各類疾病需即時會知園方進行了解,並依衛生局規定處理。
| 發燒額溫達38℃,將以電話會知家長,除每隔1小時測量額溫並記錄之外,將每小時提供幼童100cc溫開水,並予隔離休息。 |
|
上吐下瀉:腸胃發炎,將給予飲食控制,餐飲改提供少量白麵包或白稀飯,嚴重者將予以斷食,以利腸胃休息,將以電話會知家長,並予以隔離休息。 |
2. 意外傷害 :
|
輕微之意外傷害將予以消毒、止傷、腫、包紮處理,除於連絡簿上記載外,並於下課接送時會知家長。
|
|
嚴重之意外傷害,經園方初步處理後,將由園方直接送醫院進行緊急處理並同時以電話會知家長。 |
3. 依衛生局規定法定疾病需於家中休息之學童,請
貴家長確實配合。(請詳見附件2)
九、特殊情緒反應 :
詳見連絡簿 親師欄。
十、「學生團體保險」 及「公共責任意外險」各類保費除政府補助部分外,自費部分由園方全額補助。
十一、學生戶外教學及活動 :
除有特殊通知外,時間以不超過6小時為限;地點詳見戶外教學一覽表;相關事項詳見「行前說明」;師生比
≧
1:6;戶外教學或活動所需費用由園方全額支出。
十二、慶生會 :
每月舉辦慶生會乙次,歡迎家長來園同樂。
十三、門禁管制 :
本園為確保幼童人身安全,依法令規定採取較嚴格之門禁管制;參觀人員需提前預約,來園參訪時需提供身分證或相關證件經確認及登記後方可於園方人員陪同下參觀園所;家長接送亦請於指定區域等候,非經許可請勿任意進出。 任何行政部門亦需先行來文告知,經園方確認無誤後方可入園指導查核。
十四 、放假日依行政院人事局規定。
十五、各類活動照片請上網查詢 ;照片及活動資料儲存於個人用USB隨身碟。
新北市私立精緻之家幼兒園
105學年度下學期度
全園作息表
活 動
時 間
|
週一
|
週二
|
週三
|
週四
|
週五
|
07:10
~ 08:30
|
入園保育
(
洗手、量額溫、晨檢…);自由探索 |
08:30
~ 09:00
|
早餐時間 |
09 :00
~ 09:40
|
學習區活 |
09 :40
~10:20
|
出汗性大肌肉活動 |
10:20
~10:30
|
保育
( 如廁、洗手、飲水…
) |
10 :30
~ 11:20
|
單元活動 |
11:20
~ 11:30
|
保育 ( 如廁、洗手) |
11:30
~ 12:00
|
午餐時間 |
12:00
~ 12:30
|
保育
( 餐後潔牙、烘手…
) |
12:30
~13:00
|
說故事時間 |
13:00
~14:30
|
午 休 |
14 :30
~ 14:50
|
保育
( 如廁、洗手、飲水、量額溫…
) |
14 :50
~15:40
|
學習區活動 |
15:40
~16:00
|
保育 ( 如廁、洗手
)
|
16:00
~ 16:30
|
晚餐時間、保育 |
16:30
~ 17:30
|
下課時間;自由探索 |
17 :30
~ 18:10
|
課後延長托育 |
新北市私立精緻之家幼兒園
105學年度下學期
行事曆
週次
|
日期
|
主題名稱
|
教保活動
|
行政業務
|
幼幼班
|
小班
|
中班
|
大班
|
預備週
|
2/2
/
2/10
|
|
臺
灣
小
玩
家
|
一
起
瘋
臺
灣
|
我
愛
臺
灣
|
2/10:全園設施設備安檢(電器、教室、遊戲設施)
2/18:全園水煙滅菌消毒
2/2:2月份餐點表網站及布告欄公告。
|
2/2:發放「家長須知」。
2/6:期初量身高體重。
2/7:飲水PH值試紙檢測。
2/11:元宵節。
2/18:補上班上課。
2/24:完成幼兒團體保險
2/25~2/28:228連假。
2/27:和平紀念日彈性放假
2/28:和平紀念日放假一日
|
第1週
|
2/13
/
2/18
|
|
第2週
|
2/20
/
2/24
|
|
第3週
|
2/27
/
3/3
|
|
第4週
|
3/6
/
3/10
|
|
3/7:口腔檢查。
3/7:消防安檢。
3/18:全園水煙滅菌消毒
|
3/1:3月份餐點表網站及布告欄公告
3/10:親師座談會(
晚間6~9點
)。
3/15 ~3/21:完成5歲幼扶計畫、中低收入戶申請、
完成特殊教育個別化教育計畫 (IEP)
。
|
第5週
|
3/13
/
3/17
|
|
第6週
|
3/20
/
3/24
|
|
小魔法師趴趴
|
第7週
|
3/27
/
3/31
|
|
恐
龍
當
家
|
動
物
服
裝
秀
|
動
物
高
手
|
第8週
|
4/3
/
4/7
|
|
4/14:全園設施設備安檢(電器、教室、遊戲設施)
4/14(五)
~4/20(四):幼兒發展篩檢。
4/22:全園水煙滅菌消毒
4/22:水塔清洗。
|
4/3,4/4兒童節民族掃墓節放假二日。
4/6:4月份餐點表網站及布告欄公告。
4/11:飲水PH值。
4/16:復活節。
|
第9週
|
4/10
/
4/14
|
|
第10週
|
4/17
/
4/21
|
|
第11週
|
4/24
/
4/28
|
|
第12週
|
5/1
/
5/5
|
|
千層派學校去遠足
|
5/16:消防安檢。
5/20:全園水煙滅菌消毒。
|
5/1:勞動節(全園放假一日)
5/2:5月份餐點表網站及布告欄公告。
5/9:期中量身高體重。
5/14:母親節。
5/29:端午節彈性放假。
5/30:端午節放假一日。
6/3:端午節彈性上班上課。
|
第13週
|
5/8
/
5/12
|
|
神
奇
妙
妙
畫
|
快
樂
玩
蓋
印
|
創
意
捏
捏
樂
|
第14週
|
5/15
/
5/19
|
|
第15週
|
5/22
/
5/26
|
|
第16週
|
5/29
/
6/3
|
|
第17週
|
6/5
/
6/9
|
|
6/9:全園設施設備安檢(電器、教室、遊戲設施)。
6/9:親師座談會
(晚間6~9點)
。
6/13:課程發展會議。
6/17:全園水煙滅菌消毒
6/17:學期全園委外環境消毒。
|
6/1:6月份餐點表網站及布告欄公告。
6/ 6:飲水PH值試紙檢測。
6/23 (五)~24日(六)
:畢業旅行。
6/16:公告(戶外公佈欄、園所網站)及通知(親子聯絡簿)105學年度上學期收退費基準。
|
第18週
|
6/12
/
6/16
|
|
我真的真的很會畫畫
|
第19週
|
6/19
/
6/23
|
|
我
是
S
U
P
E
R
M
A
N
|
S
U
P
E
R
好
朋
友
|
S
U
P
E
R
小
學
|
第20週
|
6/26
/
6/30
|
第21週
|
7/3
/
7/7
|
7/15:全園水煙滅菌消毒
7/25:消防安檢。
7/29:水塔清洗。
|
7/3:7月份餐點表網站及布告欄公告。
7/22:確認並訂購下學期課程主題及單元活動。
7/22、7/23:書包清洗。
|
第22週
|
7/10
/
7/14
|
第23週
|
7/17
/
7/21
|
週次
|
日期
|
主題名稱
|
教保活動
|
行政業務
|
幼幼班
|
小班
|
中班
|
大班
|
第24週
|
7/24
/
7/28
|
|
查理長大了
|
7/29:網站公告-105學年度下學期
接送制度、託藥措施、作息表、活動進度表、8至9月餐點表。
|
|
第25週
|
7/31
|
|
週例行工作
|
玩具清洗
寢具清洗
圍兜清洗
|
每週二分批清洗
每週五留園清洗
每週五留園清洗
|
月例行工作
|
教保、園務會議
|
每月第二週星期二中午12:00~13:30
|
新北市精緻之家幼兒園105學年度上學期收退費基準
(單位:新臺幣)
本園依據「新北市公私立幼兒園收費及退費標準」
中華民國103年01月15日北府法規字第1023388207
號令修正發布 / 中華民國101年11月21日北府法規字第1012905632 號令訂定發布
收費項目
|
金額
|
收費期間
|
用途
|
學費
|
15,000
|
一學期
|
用以支付與教保活動直接相關之人事費用。
|
雜費
|
1.500
|
一個月
|
用以支付與教保活動間接相關之設備購置費、修繕費、維護費、水電費、行政業務費;私立幼兒園並得用以支付土地或建築物租賃費,或其他庶務人員之人事費用。
|
代
辦
費
|
材料費
|
2,000
|
一個月
|
輔助教學主題所需必要之教學素材。但不得支應於購置才藝(能)教學用品。
|
活動費
|
1,000
|
一個月
|
教學活動所需之場地佈置費、校外場地使用費、該項教學活動經費總額百分之五限額內之雜支費用。但不得支應才藝(能)學習活動費用及非幼生之團體旅遊。
|
午餐費
|
2,000
|
一個月
|
午餐費用支用於午餐食材、廚(餐)具、燃料費等。
|
點心費
|
1,500
|
一個月
|
點心費用支用於每日上、下午點心之食材、廚(餐)具、燃料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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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費
|
0
|
一個月
|
本園未提供交通接送服務。
|
課後延托費
|
0
|
一個月
|
免費延保服務。
|
保險費
|
0
|
一個月
|
保險費家長自行負擔部分由園方全額支付。
|
家長會費
|
0
|
一個月
|
本園未設立家長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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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費用
|
0
|
一個月
|
圍兜、書包、餐具、寢具、衛生用品之費用,戶外教學之門票及租賃車輛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均由園方全額支出。不另行收費。
|
退
費
|
一、幼兒因故無法就讀而離園者,本園將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
(一)
學費:
1.
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前,表明無法就讀者,全數退還。
2.
入學後未逾六星期者,退還三分之二。
3.
入學後逾六星期,未逾八星期者,退還二分之一。
4.
入學後逾八星期者,不予退費。
(二)
代辦費:
1.
以學期為收費期間者,按就讀月數比例退費。
2.
以月為收費期間者,按離園當月就讀日數比例退費。
3.
已製成成品者,不予退費,並發還成品。
前項第二款第二目之就讀日數比例,以當月幼兒實際就讀日數除以幼兒園教保服務之日數計;前項第二款第一目之就讀月數比例,以全學期幼兒實際就讀月數除以幼兒園教保服務之月數計,未滿一個月者,按就讀日數比例收取費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ㄧ者,應按當月就讀日數比例,退還請假或停課期間之午餐費、點心費按日或按次計算之課後延托費等代辦費項目,其餘項目不予退費:
(一)
事先請假且請假日數含假日連續達七日以上。 (二)
因法定傳染病、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強制停課含假日連續達七日以上。
(三) 國定假日、農曆春節含例假日連續達七日以上。
前項第三款之退費,採事先扣除方式辦理。但須補課之彈性放假日,不予退費。
|
備註
|
1.
本園收費基準表之學期收費期限,係以6個月計。
2.
學期中入園者,以實際入園日期為收費、退費基準日。全學期收費項目,按月數比例計算;每月收費項目,按日數比例計算。
3.
本園將依收費規定、繳費及退費收據,註記收費、退費基準及全學期教保服務起迄日,並由園方、家長各執一份。 |
新北市私立精緻之家幼兒園
學費減免基準表:
下列身分幼兒每學期減免學費3000元整:
|
1.
低收入戶幼兒。 2. 特殊境遇家庭幼兒。 3. 家境清寒幼兒。 4. 其他困難因素。
|
下列身分幼兒每月減免餐費500元整:
|
1.
幼兒之家長為身心障礙者。 2. 其他困難因素。
|
請具備上述身分幼兒主動告知園方,不須任何證明文件。
|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園長 :陳成禹
中華民國105年12月23日
新北市私立精緻之家幼兒園10 5學年度下學期幼兒接送辦法
一、目的
(一)確保幼兒上下學之安全。(二)維護校園內師生之安全。
二、實施辦法:本園未設置幼童交通車(娃娃車);幼童之接送須由監護人接送,或由監護人指定之委託接送者(固定人員)接送;如有特殊狀況需由他人接離本園,需監護人主動打電話來園告知園方,由園長回撥監護人留園電話,並請臨時受委託者出示有效證件,經確認無誤後,方可離園
(18歲以下青少年不得單獨接送幼童)
。接送幼兒者若有酒醉或精神異常等現象,園方將禁止幼兒接送並連絡告知監護人。若有接送爭議將委請後埔派出所處理。
(一
)上學及放學時間
1.
幼兒上學時間為上午07:20,為顧及安全,請家長將孩子交給值班老師後再離開。
2.
放學時間為下午5:40;延保時段為下午5:40至下午6:10。;
3.
如有特殊活動必須更動上下學時間,園方將另發通知單告知,請家長盡力配合。
(二
)接送注意事項
1.
請家長接送幼兒時,請於校門口等待,並煩請確實遵守接送時間。
2.
為了孩子的安全,禁止讓幼兒自己來園或回家。
3.
若幼兒無法準時上學,請於上午10:00前來電告知園方。
4.
若家長須於上課中接送幼兒,請事先電話告知老師。
5.
若家長臨時有事耽誤接送幼兒時,請於下午05:00前來電告知老師。
聯絡電話:2959-8787
6.
委託他人接送幼兒時,請先通知園方,受委託人需經身分確認後方可接送幼兒。
7.
請填寫固定受委託接送者姓名、聯絡電話。
為確保幼兒的安全,請詳讀園方之幼兒接送辦法並遵守相關規定。謝謝您的協助與配合!
深耕細耘 精緻與您共創孩子未來!
新北市精緻之家幼兒園
105學年度下學期(106.02.01~106.07.31)
託藥辦法
一、
|
依「幼兒園教保服務實施準則」第十一條條文規定,幼兒園受幼兒之法定代理人委託協助幼兒用藥,應以醫療機構所開立之藥品為限, 不得接受委託餵服成藥或保健食品。其用藥方式不得以侵入方式為之。
|
二、
|
幼兒在園期間如需園方協助用藥,須填寫託藥單,包括用藥時間、方式、份量等,以做為幼兒用藥之依據。家長須於送幼兒入園時, 親自將託藥單及藥包交給值班老師。
|
三、
|
請家長正確填寫託藥紀錄單,註明幼兒姓名、用藥日期、時間、及用藥型式,液體口服藥請自備量杯,並請家長簽全名。如有特殊交待,亦請於備註欄說明
|
四、
|
幼兒用藥請家長備好當日所需之份量,每次請帶『一日』服用的量,藥水請用小瓶子裝好一次所需的c.c.數,並標示上幼兒姓名。為避免給錯藥,請一併附上標有醫療院所名稱、幼兒姓名及用法用量之藥袋。
|
五、
|
本園 受託餵藥時間為幼兒入園起至下午五時止。
|
六、
|
家長未填託藥紀錄表,教保服務人員依規定不得為幼兒餵藥;家長託藥如登記不清楚時,教保服務人員將聯絡家長確定後,才予協助用藥。
|
七、
|
教保服務人員僅協助用藥,為學生用藥安全,有關藥物之副作用及不適症狀,家長應事先請示醫師,再轉告教保服務人員,並於託藥紀錄表備註欄說明。
|
八、
|
附上託藥單,請家長自行影印使用,或請主動跟值班老師索取。
|
九、
|
若家長未親交託藥單及未親交藥包,老師依規定將無法協助餵藥,請您留意。
|
十、
|
為顧及幼兒之身體健康,及避免將病菌傳染給其他幼兒(如:流行性感冒、腸病毒、水痘、麻疹等),請盡量讓身體不適的幼兒在家中休息,補充體力。依「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以下法定疾病與一般疾病事件皆需告知老師,並在家休息,若有其他最新訊息也會即時公告宣導,請隨時留意。
|
法定疾病
|
一般疾病
|
1. 腸病毒併發症
|
2. 腸病毒 (非併發重症)
|
1. 感
|
2. 紅眼症
|
3. 流感併發症
|
4. 水痘
|
3. H1N1新型流感
|
4. 疥瘡
|
5. 腮腺炎
|
6. 登革熱
|
5. 其他(依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資訊網而定 )
|
7. 德國麻疹
|
8. H7N9
|
9. 狂犬病
|
10. 結核病
|
11. 其他(參閱衛生福利部公布傳染病分類表)
|
|